9月2日,南充閬中市胡女士因在醫院治療過程中急需輸血,委托朋友前往閬中市人民醫院貯血點申請了200毫升血液。總計繳費1000元,其中輸血費用為450元,另外還有550元的“送血交通費”。胡女士認為“送血交通費”是指血液運輸過程中的交通成本。“但我朋友是自己到貯血點取血,來迴路費都已付過了,貯血點憑什麼還要收550元送血費?”(9月5日《華西都市報》)
  所謂的“送血交通費”占到了整個輸血所繳費用的一半還多。在患者急需輸血之際,醫療機構竟如此獅子大開口,不但救死扶傷的醫德本色盡失,甚至還有了敲詐的意味——患者急需輸血,家屬斷然不會討價還價。醫療行為因其專業性和公益性,自然有別於一般的消費行為,其定價權和主導權在醫療機構一方,但應該看到,如若醫療體系內的監督不足,因為醫療機構與患者信息與角色的不對等,違規收費甚至醫療腐敗就會頻發,這在以往的一些醫療亂象中已得到充分證明。
  而在目前血荒時常出現的情況下,對血庫的管理若出現鬆懈,則很容易發生類似的“挾血要價”事件。當地血庫的工作人員聲稱“屬於緊急用血,都要交送血費”。這當然只是違規收費的藉口,送血本是血庫的職責所在,豈能因患者情況緊急反而要多收費,即便在緊急調血過程中的確存在交通費問題,也應在醫療機構之間協調,絕不能轉嫁給患者。對於此事,當地衛生部門表示確屬違規收費,將嚴肅處理。然而,對於此事的反思卻不能就此為止,“送血交通費”背後是某些醫療機構公益屬性的異化。
  就現實而言,醫療資源仍是一類稀缺品,如果制度性的約束不能時時扎緊籬笆,那麼一些醫院就會將自己手中的醫療資源當成“奢侈品”,進而不斷地尋找機會“要價”。“送血交通費”是如此,此前多次出現的“手術做到一半,醫院要求加價”亦是如此。這種異化有醫德失守的原因,但僅從醫德方面入手,還不能解決根本問題。醫院牟利性的放縱與公益屬性的弱化是同時發生的,在醫療領域,政府公共財政投入的不足,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醫院的經營壓力,在這種經營壓力下,不少衛生監管部門也對醫院的亂收費項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因此違規收費在很多醫院都是一種明目張膽的行為,像這次的“送血交通費”,就毫不遮掩地印在繳費單上。當然,不是每一次患者家屬都會較真,都會追問,也不是每一次都會有媒體關註,更多的醫療違規收費仍在頻繁上演著。
  根除醫療亂收費頑疾,於眼下而言,應完善監管機制,加大懲處力度,從長期來看,則離不開政府對醫療領域持續性加大投入,醫療資源不應是稀缺品,更不應異化成“奢侈品”。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確保其公益屬性,用嚴格的監管為其劃定紅線,唯有如此,醫療機構的違規收費現象才能被徹底杜絕。
  文/寇宇龍  (原標題:“送血交通費”對應著公益屬性的喪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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